June 2026 S M T W T F 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Archives
Tag Archives: 试点实施方案(意见)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社 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 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 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 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6〕 48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福〔2005〕4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Continue)
Posted in Care Patterns, Community Care, Government Related, Home Care
Tagged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社会化, 深圳, 社区养老, 试点实施方案(意见)
Comments Off on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浦东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抄 送:上海市民政局、新区财政局、城工委、农发局 浦东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探索、推进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开发一批就业容量大的“万人就业项目”要求,市民政局确定浦东新区为本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区。 现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3]58号)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对〈关于组织 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办法意见〉的函》(沪劳保就[2003]5号),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原则 构建政府主导、中介组织和民非企业单位具体实施的居家养老服务运作体系,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化服务,创造规模化的就业岗位,有效开辟就业渠道。主要原则是: (一)居家养老服务与促进就业密切结合。 (二)政府补贴购买服务与老年人自愿购买服务相结合,开拓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 二、推进步骤 2003年年内, 11个街道(金杨、潍坊、梅园、周家渡、塘桥、上钢、南码头、沪东、洋泾、浦兴、东明路)和4个镇(花木、三林、高桥、川沙)共15个街镇先行试点,到2004年第一季度,完成市下达的试点任务;2004年,在新区其余9个镇全面推开。 三、政府补贴项目 (一)政府采用服务券的形式,对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等对象补贴购买服务,具体标准为: 1、困难老人:低保家庭或经济较为困难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250元。 2、特殊贡献老人:市级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重点优抚对象和老年归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补贴标准根据老人身体状况每人每月补贴50~250元。 3、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80岁以上其他老人,接受指定居家养老服务的,按其服务费用总额给予15%的费用优惠,每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元。 (二)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新区关于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的实施办法。 (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新区关于鼓励自主创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一)政府补贴服务老人计划数 试点期内新区居家养老服务享受政府补贴的困难老人数计划为2000人(按各街镇老年人数比例分解至各街镇,详见附表)。
Posted in Care Patterns, Government Related, Home Care
Tagged 上海, 居家养老, 试点实施方案(意见)
Comments Off on 《浦东新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