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13 09:02:00 作者:杨涛 新闻来源:中国青年报
与一般的故意杀人案不同的是,邓某的亲朋邻友普遍反映邓某平时对母亲甚为孝顺,细心服侍患病母亲十多年,堪称一个“孝子”;其次,他不是要故意杀害母亲,而是为母亲施行“安乐死”,他是在“母亲的不断请求下购买、喂服母亲农药以帮助母亲自杀、脱离疾病的折磨”。凭这两点,能免除他的刑事责任吗?
我的答案很明确:不能。所谓他是在应母亲的要求帮助母亲“安乐死”的说法,其实只是他一个人的陈述,并没有其他证言,因为施行“安乐死”现场就两个人,而他母亲已经过世。何况,他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还称母亲是“自然死亡”,到底是不是真正施行“安乐死”,我认为这事还很难断定。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