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怨无悔照顾中风老母亲18年,从在老家把屎把尿到带到番禺背母买药,四川孝子邓明建的仁孝感动了亲友相邻,也感动了众多市民。昨日,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对这起“孝子杀母”案进行一审宣判,最终采纳公诉人提出的缓刑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邓明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5月31日《新快报》)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世间最宝贵的是生命,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孝子杀母”合情合理但不合法,邓明建受到法律处罚,既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又展示了法律的威严。法律对邓明建判处缓刑,是情、理、法合并运用的结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但是,“孝子杀母”案不得不让人思考一个问题:我国能否对“安乐死”进行立法? Continue re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