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首届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征文启示

2012-02-15 09:31:40 中国老年学学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学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各涉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经中国老年学学会同意,中国老年学学会寿星基金管理委员会于今年举办“2012首届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时间:2012年7月6-8日;地点:广东省惠州市),现就论文征集工作函告如下:
一、活动意义
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重视敬老、养老、助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把敬老、养老、助老事业提高到社会责任的高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养老体制的逐步完善,全面提升中国老年人幸福生活指数具有重要意义。
二、论坛主题和参考题目
1、论坛主题
敬老、养老、助老与社会责任
2、参考分题
(1)敬老、养老、助老与社会和谐
(2)敬老、养老、助老与企业发展
(3)敬老、养老、助老与社会信仰
(4)敬老、养老、助老与老年人幸福指数
(5)敬老、养老、助老与社会保障制度完善
(6)长寿文化构建与社会参与
(7)企业(社会)敬老、养老、助老文化经验介绍
(8)长寿文化与养生先进经验推介
三、论文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论据明确,论证科学,论述缜密,注重数据说话,切忌空泛、面面俱到,勿用工作总结代替论文。
2、内容创新。撰写论文要紧密围绕敬老、养老、助老与社会责任主题,提交的论文应该未在国内相关范围发表过。论文篇幅控制在四千字以内,摘要四百字以内。
3、论文规格。论文和摘要的书面稿件须用A4纸打印,标题应包括题目及作者单位、名称,中文用小二号宋体,正文用四号仿宋体。标题下注明单位、职务或职称,正文后注明详细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件)。论文和摘要的电子版利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注明“2012首届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征文”字样。纸质和电子版稿件均发到组委会秘书处 。
4、报送论文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四、奖项设立和“论文集”出版
1、论坛设立以下奖项:
⑴ 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优秀论文奖”;
⑵ 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优秀讲演奖”;
⑶ 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突出贡献奖”。
论坛组委会将对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2、编辑出版《2012首届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文集》(暂定名)。
五、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和程序
1、评选条件:
参评者应是法人企业、事业单位和遵纪守法的个人,其条件是:
⑴ 积极倡导和推动敬老、养老、助老文化;
⑵ 在履行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方面有突出贡献;
⑶ 在当地有良好社会信誉。
2、申报程序:
⑴ 动员组织。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学学会,向所属地区公布论坛方案,动员有关渉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个人参加论坛和评选活动。
⑵ 推荐申报。各地根据文件精神,组织推选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
高峰论坛“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填写《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登记表》,于3月31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两种申报材料报到组委会秘书处。
⑶ 组织审批。组委会在汇总各地申报材料基础上,推选出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优秀论文奖”—篇;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优秀讲演奖”—–名;敬老养老助老社会责任高峰论坛“突出贡献奖”—名予以表彰。

中国老年学学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秀水街1号,建国门外外交公寓6号楼1单元61号,邮编100600,联系电话:85322750,联系人陶立群,邮箱:[email protected]
论坛秘书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院二号楼二层
中国老年学学会寿星基金管理委员会
邮编:100044联系电话: 010-68310199 (总机) 68317005
传真:010-68310980 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黄潮明 赵韶丽 解 非 黄 丹 翟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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